北京市中山公园管理处2024年度单位预算信息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度单位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4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情况说明
(一)本单位性质、职责等情况
中山公园隶属于北京市公园管理中心,属于财政补助、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公园坐落于天安门广场西北侧,占地面积22.84公顷,原为明清两朝的社稷坛,1914年辟为公园,现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主要职责:提供休闲场所,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保护地面文物建筑及古树名木;公园设施维护与管理;公园游览与娱乐项目组织管理;植物栽培与养护及绿地管理;科普宣传教育及相关社会服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公园内设党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群团办公室、人力资源科、管理经营科、计财科、审计科、安全应急科、基建科、文保资产科、园林科技科、宣传科、信息科、研究室、园艺队、后勤队、门区服务队、导游服务队、管理队19个部门。
(三)人员编制及实有情况
北京市中山公园管理处事业编制345人,实有人数304人;离退休人员305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304人。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预算13094.29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12086.22万元增加1008.07万元,增长8.34%。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收入及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增加。
(一)本年财政拨款收入9616.09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616.09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二)本年其他资金收入2255.58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事业收入1944.28万元。
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8.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9.其他收入311.3万元。
(三)上年结转结余1222.61万元
10.上年结转结余1222.61万元。
图1:收入预算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支出预算13094.29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12086.22万元增加1008.07万元,增长8.3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文物保护类项目、安全应急类项目及游客服务类项目有所增加。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9944.93万元,占总支出预算75.95%,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9796.67万元增加148.26万元,增长1.51%。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预算3149.36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2289.55万元增加859.81万元,增长37.55%。其中:
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年终结转结余资金0万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无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4年北京市中山公园管理处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37.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1.4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969.5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06.75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4年北京市中山公园管理处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本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4年,北京市中山公园管理处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36个,占本单位本年预算项目36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2986.78万元,占本单位本年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底,北京市中山公园管理处共有车辆5台,共计133.49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设备5台(套)、共计601.53万元。2024年预算安排中,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第二部分 2024年度单位预算报表